各园区(镇、街道)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31号),拟对2023年国家新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现按要求开展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2023年新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具体名单由市工信局单独反馈至各园区(镇、街道)〕,每家100万元。
二、奖补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三、奖补条件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各有关企业按要求填写《东莞市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
2.申报表可编辑电子版;
3.企业信用报告,可企业登录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下载。
(二)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0日(星期五)前发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邮箱。(地址:gxjzxfwk@dg.gov.cn)
附件:1.东莞市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表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4日
(联系人:黎坚桢,联系电话:22220125)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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