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开展了2023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地经信局、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辖内各监管分局推荐,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审核,现将2023年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保险拟补偿项目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
如有意见或异议,可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省经信厅材料处 0571-8705 813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财险处 0571-8718 9656
省经信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0571-8705 6763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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