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工信局,各重点园区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大力推进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湘潭市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湘潭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裂变”计划(2022—2025年)》《湘潭市100亿级企业“聚变”计划(2022—2025年)》《湘潭市工业企业实施“三改一扩”促进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湘潭市“智赋千企”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湘潭市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
1.重点产业投资与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支持制造业重点投资项目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2.智能化改造专项:重点支持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车间、单元和智能产品;对获批的2023年度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进行奖励。
3.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专项:重点支持2023年湘潭市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推广应用。
4.技术创新专项:重点支持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5.工业互联网专项:重点支持2023年新获批的“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数字湖南十大应用场景项目、工业互联网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及创新应用项目;2023年新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获得证书且在有效期);2023年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的5G基站建设项目。
6.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重点支持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湖南省2023年“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试点名单的中小企业,2023年“创客中国”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湘潭市复赛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及优秀组织单位。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湘潭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能够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调度、绩效评价等工作,具有良好信用。
2.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单位被列入“信用湖南”黑名单或者近两年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生态环保等方面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受到行政处罚或失信处罚的,不得申报;
(2)项目单位在绩效评价或审计中未获得通过,以及在项目调度、经济运行调度等工作中不配合,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3)获得往年制造强省等国省专项资金支持需要验收的项目,目前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以及本年度已获得国、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的单位和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获得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的单位,不得申报补助类项目。
4.各专项资金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申报指南。
5.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三、项目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登陆“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管理系统”网站(http://218.75.241.174:8000/)后,提出项目入库申请,其中,各县(市)区(园区)项目由科工信局(产业发展局)负责初审,并联合同级财政统一行文上报;中央、省属企业项目由市工信局直接审核入库。
2.各专项资金项目经市工信局组织审核后,再按程序审定。
四、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
五、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内容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准确完整,不得缺项漏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及所提供的相关附件要求字迹及公章清晰;其他相关扫描件、复印件均要求资料字迹、印章清晰。主体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的申报资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必须以一个完整的文档形式上传。
3.所有申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申报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1.重点产业投资与技术改造专项
投资规划科 张荣, 58570256 ;
2.智能化改造专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项:
装备工业科高天翔,58570259;
3.科技创新专项:
科技科王璎华,58570252;
4.工业互联网专项、首版次软件专项: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科陈玉林,58570092;
5.首批次新材料专项:
原材料与节能综合利用科 浣青,58570249;
6.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中小企业办公室黄松林,58570556;
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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