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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浙江省消费品工业新模式新业态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32:41 发布部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收藏

  各市经信局,消费品领域省级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消费品工业是浙江省传统优势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为加快推动浙江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浙江省消费品工业“浙里智造供全球”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消费品工业中寻找优质企业,总结宝贵经验,大力推广新模式新业态,现面向全省征集2023年度消费品工业新模式新业态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数智创新。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的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设计、数字化生产、数字化营销、数字化改造等。

  (二)科技创新。借助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品功能性和专业性,形成产品与科技的深度融合,特别是国产品牌在科技应用上对国外品牌实现弯道超车的典型案例。

  (三)绿色创新。立足国家“双碳”战略,加大消费品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力度,实现消费品工业技术、设计、生产等全生命周期绿色化转型和创新的典型案例。

  (四)品牌创新。增强品牌意识、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塑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消费制造精品,在品牌打造、商标注册、质量标准制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案例。

  (五)业态创新。创建消费品领域新业态,实现传统业态升级,解决人才、资金、场地等要素保障问题的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众创空间、服务平台等。

  (六)其他新模式新业态。各地在推进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中,聚焦产业链整合和全链路闭环,打通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的数据链、价值链和生态圈,为消费品领域特色产业共性痛点堵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以及当地优质企业在应对行业下行周期中探索形成的其他新模式新业态的典型案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浙江省范围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在质量、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申报主体在消费品工业新模式新业态方面成效明显,在同领域内有一定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创新性,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推广价值和可复制性。

  (三)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分享经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请各市经信局积极组织领域内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申报主体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承诺声明和申报材料(附件2)。

  (二)初评。各市经信局对本辖区内提交的典型案例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关注申报主体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经初评后按序填写汇总表(附件3)。

  (三)复评。由省经信厅消费品工业处组织专家小组对各市推荐的典型案例进行复审,评选出我省消费品工业新模式新业态典型案例初步名单。

  (四)发布。经省经信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消费品工业新模式新业态典型案例。

  (五)推广。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媒体宣传、编制案例集等形式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入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经信领域相关评审项目。鼓励支持各地政府、各级经信部门继续挖掘典型案例的推广价值,推动代表性企业持续深耕新模式新业态,引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数据脱敏性、完整性、授权许可等提供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写明日期,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二)按附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重点突出、逻辑性强,不得弄虚作假,篇幅3000字左右。

  (三)请各市经信局于11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通过浙政钉报送给省经信厅消费品工业处,纸质材料同步报送。

  联系人:李玲,联系电话:0571-87058134。

  附件:1.申报书

  2.申报材料撰写框架要求

  3.消费品工业新模式新业态典型案例汇总表

附件下载
附件.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xiaoli)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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