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商标授权确权维权衔接机制建设项目申报的函》、《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第二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申报“驰名商标认定培育保护项目”“商标授权确权维权衔接机制建设项目”2个前补助项目的申报单位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11月20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评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逾期递交材料的,我局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1106房;邮编:510050。
联系电话:020-81303421区明思、020-86351911周杰。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广州市知识产权前补助项目(保护类)形式审查结果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第二批广州市知识产权前补助项目(保护类)形式审查结果
序号 |
申报类型 |
申报单位名称 |
形式审查结果 |
1 |
商标授权确权维权衔接机制建设项目 |
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
通过 |
2 |
驰名商标认定培育保护项目 |
广东永华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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