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产业发展局(科技与产业发展局、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市直和中央、省驻常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在市委、市政府“创新突破,产业突围”三年攻坚行动中的典型引领作用,根据《常德市“十大青年科技人才”评选办法》(常人才办发〔2023〕8号)文件精神,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度常德市“十大青年科技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为全市科技一线岗位且直接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具体条件详见《常德市“十大青年科技人才”评选办法》。
二、推荐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2023年度常德市青年科技人才10名,各县市区(含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推荐1-2名人选,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和市直相关科研单位可推荐1名人选。
三、推荐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采取初审推荐、综合评审、实地考察、集体研究、社会公示、发文确认等程序产生。
(一)推荐初审(2023年11月24日前)。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及市直六区申报对象由科技部门牵头征求人才办、科协、团委意见,市直单位申报对象需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并于2023年11月24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格复审(2023年11月底前)。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科协、团市委组成评审办,对常德市“十大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
(三)综合评审(2023年12月上旬前)。对复审通过的人员由专业技术专家以及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科协、团市委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四)综合评审完成后,进行实地考察,并将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市级网站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发文确认“十大青年科技人才”荣誉称号。
四、奖励待遇
以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科协、团市委联合发文表彰,对获得2023年度常德市“十大青年科技人才”的个人颁发证书和发放一次性奖金,并享受相应待遇。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人事科: 廖哲 0736-7256593
附件:1.2023年度常德市“十大青年科技人才”申报表
2.2023年度常德市“十大青年科技人才”简要事迹材料
3.佐证材料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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