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镇科高〔2023〕5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现将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拟入库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止。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监督电话:0511-8082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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