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66680928
联系地址: 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9楼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商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2]45号)的文件精神,经项目申报、初审、财务专项审计等必要程序后,决定对苏州华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等申报的16个项目进行扶持(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66680928
联系地址: 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9楼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商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