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及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开发区初审、市级审核,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0553-3835160;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0553-3837129。
邮箱:zhk3837180@163.com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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