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会展业发展,围绕“532”发展战略,依托全市主导产业优势,打造常州特色会展品牌,根据上级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第一条 壮大市场化会展主体
1.支持我市市场主体在本地举办符合“532”发展战略导向产业的展会。对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在我市专业展览场馆举办、实际展期在3天(含)以上、规模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绿色环保展位占展位数30%以上的贸易类展会,按不高于展会实际租用场地费用及展馆相关服务费用(不含广告、餐饮等)的50%,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2.积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由本市市场主体在我市专业展览场馆举办、实际展期在3天(含)以上、规模在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出口转内销展会,按不高于展会实际租用场地费用及展馆相关服务费用(不含广告、餐饮等)的50%,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
3.鼓励会展企业探索创新展会模式,支持举办线上展会,对运用5G、VR/AR、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线上展会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
4.我市专业展馆全年承办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展览达到25场,或3万平方米(含)以上展览达到8场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
第二条 支持举办专业会议
5.在市区举办2天(含)以上、200人以上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主题的市场化运作的专业会议(不含财政资金投入的会议),按不超过举办方场租、会场搭建成本(不高于400元/人)的30%给予支持。
其中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中央直属企业、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等副总裁以上参会并发表主题演讲的及会议列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的,按不超过60%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会议支持不超过50万元。
第三条 完善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6.支持会展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式,开发利用展会名称、标志、商誉等无形资产,提升展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按照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费用的50%的标准,不超过20万元给予支持;新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协会联盟(UIA)认证,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支持。
第四条 加强会展业服务体系建设
7.支持为提升我市会展形象、宣传推介我市会展政策、环境及项目而实施的各类推广宣传及交流活动;加强与会展业相关的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培训机构的合作,搭建会展公共服务平台,对为常州会展业提供调查统计、人才培训、信息咨询、行业认证等方面的服务,给予支持。
第五条 其他
8.对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大型展览和会议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支持。
9.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市级资金就高不重复支持。
10.溧阳市可参照执行。
本政策措施由常州市商务局、常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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