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科学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以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粤科管字[2013]127号)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一项成果通过科技成果登记项目初审,符合科技成果登记条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科技成果登记项目信息表
(电话:0760-88333788 ;地址:中山市东区东江路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北门创新楼崇实园1号3楼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部)
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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