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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新一轮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联合攻关引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11:10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各有关单位:

  现开展2023年新一轮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联合攻关引领项目(以下简称联合攻关引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要求

  1.征集对象。面向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开发能力的科技型骨干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重点鼓励在苏的大型国企、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积极申报。

  2.征集要求。需求征集采用“企业出题,清华揭榜”方式。需求提出企业要认真梳理,切实提出自身发展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难题。申报的技术需求应符合苏州重点产业方向,具备一定先进性,聚焦共性技术突破,原则上企业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二、实施流程

  1.需求征集。苏州市科技局常年征集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开通联合攻关引领项目申报系统。申报企业登录系统,在线填写技术需求相关信息。

  2.需求筛选。苏州市科技局根据技术需求的资金投入、研发方向、技术指标等情况,综合考虑申报企业的研究基础、创新能力等因素,定期对技术需求进行集中受理与筛选。

  3.发布榜单。通过筛选的需求纳入联合攻关引领项目揭榜任务清单,面向清华大学征集解决方案。清华大学科研院负责在校内发布揭榜任务清单,由苏州清华专项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组织揭榜的清华大学研究团队与相关企业进行交流对接。

  对于未纳入揭榜任务清单的需求,经申报企业同意后,可在其他活动平台上进行发布,多途径寻找解决方案。

  4.项目立项。对于有签约意向的项目,由苏州市科技局和清华大学科研院共同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分析研判技术解决方案,全面评估匹配度和可行性,原则上半年开展一次评审,可根据签约项目数量、金额、紧急程度等进行调整。评审结果报专项推进小组审定,确定联合攻关引领项目立项名单。

三、支持政策

  联合攻关引领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为企业实际支付金额的50%且不超过300万元,由市、县级市(区)按3:7比例分担。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企业首笔实际支付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0%。

四、有关事项

  1.申报企业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申报直达->立即登录”,登录后访问“苏州市科技枢纽平台”,选择“2023年新一轮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联合攻关引领项目申报”,点击“办理”后进行在线申报。申报企业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提前注册。

  2.本年度项目评审拟于11月中旬开展,相关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05、67068017

  园区科创委:66681677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合作交流处 65231335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400-8696-086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轮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联合攻关引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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