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主管部门推荐、形式审查、会议评审、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了2023年度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拟备案名单。现将拟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按照《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异议处理工作规程(试行)》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收到的异议,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邮编:266071
传真:85911333
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85911053
监督处室及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85911362
附件: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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