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30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交《江苏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联系电话:025-85012023,电子邮箱:jssbzhgl@163.com。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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