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1〕3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2023〕4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改制辅导上市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建议至少在申报截止日前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相关材料,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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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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