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的要求,规范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推进公共数据应汇尽汇,提高公共数据共享效率,扩大公共数据有序开放,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厦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将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gxj_sjc@xm.gov.cn。
联系方式:数据资源管理处 2896821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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