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强基础研究,提升企业原始创新能力,按照《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吉科发基〔2019〕260号)要求,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下设省企联合基金。为进一步壮大省企联合基金规模,集聚更多力量开展基础研究,现征集有意愿加入省企联合基金的企业,并谋划2025年度项目指南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征集有意愿加入省企联合基金的企业。
2.面向已加入和有意愿加入省企联合基金的企业,征集省企联合基金指南建议。
二、具体要求
1.申请加入省企联合基金,需提交加入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企联合基金书面申请和企业简介。
2.省企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请按照《省企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参考提纲)》(见附件)填写。
3.请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15时前,将纸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省科技厅基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skjtjcc@163.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础处张永洪
电话:0431-88971017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
附件:1.省企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参考提纲)
2.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企联合基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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