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3〕53号),经单位申报、各市推荐、会议评审、实地考察、厅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拟认定南京市江宁区等18家单位为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邮编:210029;联系电话:025-83421691。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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