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营科发〔2016〕23号)文件精神,经有关单位申请,组织专家论证、局党组会审定等程序,拟终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
反映异议联系方式及电话:
市科技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7-2833176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及电话:
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电话:0417-2840986
通讯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少年宫里学府园A4
邮政编码:115000
附件:终止项目清单
营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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