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7〕20号)精神,深入推进南京市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今年以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常态化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区(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推荐、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复核,拟认定江苏万邦微电子有限公司等250家企业为“南京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拟认定企业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自2023年11月7日起至11月13日,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请致电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025-68788151,84551225(市总工会)。
附件:
南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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