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有关通知要求,2022年度省级专利转化实施资助项目已完成。按照《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行〔2019]1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将对2022年度专利转化实施资助项目适时进行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省级专利转化实施资助项目验收完结(验收)申请表》,同时根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目标和要求,提交项目结题报告、资助经费决算、项目简介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具体详见附件1-4(要求:《申请表》单页打印单独正订,其它材料双面打印,大额票据复印件、照片可粘贴并固定)。
二、根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初审单位可进行现场检查,并于11月10日前将各项目承担单位所提交资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电子版发邮箱。
三、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方式和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地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409室(大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邮编030006)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贾贵臣
联系电话:0351-7680092
邮箱:zscqyyc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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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项目简介”编写提纲及格式.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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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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