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布局,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按照《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省科技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形式审查、实地考察、专家综合评审、厅务会审议、公示等程序,确认青海省富硒资源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家中心为青海省2023年度认定组建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协同创新的运行管理机制,提高产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流和开放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推进企业及行业技术进步的引领支撑作用。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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