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广州市扎实稳住经济基本盘促进批发零售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商务部办公厅开展2023年“创特色、创品质、创品牌”活动月通知精神,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3号)规定,现开展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事项名称: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扶持零售业发展项目,事项编号:11440100007482575H3442118190015)申报工作。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促进消费专题(扶持零售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有关要求,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请于11月16日(星期四)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区政务中心受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区政务中心移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11月20日(星期一)前统一将推荐请示、申报项目汇总表(排序)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商务局(商贸服务业处),电子版表格等文件请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swwsmc@gz.gov.cn。申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应在申报材料的申请表、汇总表、承诺书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3份)加盖骑缝章。
本通知、申报表格及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参考模板可在广州市商务局网站(sw.gz.gov.cn)“通知公告”栏目和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附件: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日
(联系人:钟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81098156、81098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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