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府〔2021〕41号)、《关于印发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苏州市级财政奖励细则的通知》(苏金管发〔2021〕61号)、《关于印发苏州市股权投资专业人才市级财政奖励细则的通知》(苏金管发〔2021〕62号)文件,经企业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专家评审,现将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书面盖章报送至苏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邮箱:jrjgec@jrb.suzhou.gov.cn。
联系人:苏瑶,联系电话:65095608。
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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