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空港会展世界级商圈,使其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消费中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空港会展商圈人气和商业氛围,利用第二十五届高交会举办契机,充分利用会展高线公园载体资源宣传和展示宝安科技、工业、文创等特色,根据区里工作部署,拟在会展高线公园设置217.81平方米的展馆,用于长期展示宝安区制造业企业的特色、成就和优势。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会展高线公园工业和信息化展馆设计搭建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不高于95万元;
(三)采购需求:详见服务需求书;
(四)展馆需在2023年11月12日前开馆,开馆后运营一年。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递交下列资料:
1. 宝安区会展高线公园工业和信息化展馆设计搭建方案,应包括:效果图、报价、对本项目的认识和分析、对展馆需求的理解和回应、对合作企业的选择和协调等;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5.同类项目经验列表,以及项目合同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参加同类项目经验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7.其它评分细则要求的内容。
以上所提供的每页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4份),因未胶装成册造成的文件损坏或丢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后果;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密封日期和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文件所需要费用由投标人自费,投标人所递交相关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四、定标方式
综合评议法定标。
五、征集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18:00前递交相关投标文件(以收到材料期限为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4楼1406室。
六、其他说明
1.项目将按照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采购管理办法确定最终中标服务商。
2.相关需求和工作办法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终止采购。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4楼
(二)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5-27660123
附件:宝安区会展高线公园工业和信息化展馆设计搭建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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