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自治区二次引进项目拟立项项目已完成项目受理、形式审查、立项评审、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等立项环节。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新科规〔2022〕1号)的要求,将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立项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海歌(国际人才交流合作中心)、陈龙忠(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电话:0991-3837625(国际人才交流合作中心)、3636149(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383983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
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