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经单位自主申报和地方主管部门审核,现将2023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项目受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联系电话: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65240990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021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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