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疗保障局 省政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以及《关于印发<苏州市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保就管〔2022〕16号)规定,现将2023年9月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9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57891725反馈。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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