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载体建设,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苏府办〔2021〕136 号)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苏州市内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知识产权数据信息、法律、维权援助、评估评价、投资金融、转化运营、培训服务等类型的公共服务载体,由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建设运营,诚信守法经营,运营状况良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由运营机构申报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资助:
(1)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国家级认定和备案的公共服务载体;
(2)获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省级认定和备案的公共服务载体;
(3)我市重点引进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苏州设立实体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且成效明显的。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3日12:00截止报名。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和电子档各一份:
(1)《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资助申报表》(见附件1);
(2)公共服务平台获上级认定(备案)的相关文件、建设运营主体的资格资质证明、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情况等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由所在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
四、其他要求
(1)报送要求
11月3日12:00前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2023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资助申报”,下载模板汇总表填写上传,附件上传要求材料。
无需等待系统审核通过,请于11月3日15:00前递交整套申报材料纸质件。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按照“申报表+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面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报送地址: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
(2)注意事项
申报人请务必保证所有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合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由于申报材料提交不及时或未按要求补充造成申报材料未成功受理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五、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
刘老师67068221
许老师 67068015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黄老师 66681615
系统支持 400869608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