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湖高新区,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潮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潮州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潮工信〔2023〕22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潮府规〔2022〕7号)、《潮州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市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告知函》(潮财工函〔2023〕3号)、《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潮工信函〔2023〕8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请、县区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会议集体研究等,确定了2023年市级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见附件),并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现予以下达。本批项目计划共安排财政资金140.8万元,其中:节能技术改造、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专题安排3个项目,安排资金共69.8万元;工业节能宣传和能力建设项目专题安排5个项目,安排资金共27万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项目专题奖励22家2022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每家2万元,安排资金共44万元。
以上项目资金文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配合做好主管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估等后续监管工作。
凤泉湖高新区及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好项目跟踪、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30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