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市财政专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太政办〔2022〕169号)《关于促进太仓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太政规〔2023〕5号)文件要求,现将符合奖励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与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12-53524715。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
附件: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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