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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20:35 发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收藏

  各区科协、基层组织:

  现将《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0月25日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

基层组织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 年)》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对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事业单位科协、园区科协等科协系统基层组织(以下简称“基层组织”)的科普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首善标准,以首都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北京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北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科普生态,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创新发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北京率先建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各基层组织要围绕“四个面向”,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切实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和专业技术优势,在各自领域深入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一)强化科普价值引领。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己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参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着力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学术风采与研究成果。加强科普内容政治性、科学性审核把关,积极开展科学辟谣,加强科学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科普工作融入新发展格局和新时代首都发展,服务教育、科技、人才贯通发展,实现科普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全面价值。

  (二)参与重大科普平台活动。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北京科技周、全国科普日、北京科学喜年华、科学跨年夜、中国科幻大会等重大科普平台建设,传播科学思想和文化,展示前沿科技动态、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开展领域内及跨领域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 “北京国际科学传播交流周”、世界公众科学素质促进大会等活动,开展科普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合作,传递科普价值,讲好中国故事。

  (三)参与“科技馆之城”建设。聚焦北京市重大科技科普活动,加大具备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基地向公众开放力度,鼓励利用展厅、实验室、工厂、生产线等场馆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科普活动。鼓励展厅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展陈内容,有效利用混合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开发线上展馆和云端游览项目。鼓励各基层组织与科技场馆加强合作,共同建立科普阵地,构建优质科普资源共享机制,积极创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北京市科普基地

  (四)鼓励开展前沿科技科普。围绕北京“十四五”“2441” 高精尖产业布局,结合自身产业发展方向,各基层组织积极面向公众尤其是大、中学生开展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的科技传播,推动科技成果科普化;聚焦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挖掘各基层组织高水平科技成果资源,发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等在科普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高端科技资源科普化,因地制宜开展科普活动。

  (五)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围绕“四个面向”,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科普作品原创能力,推出精品科普资源。面向前沿科技领域,积极开展前沿科技、重大成果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推动建立 “科研+科普”协同发展机制,鼓励科研团队与专业科普团队深度合作,推动科普专业化产品。鼓励科普类文创产品创作,结合北京特色,融合科技科普内涵,创作一批首都特色科普文创产品,助力科技、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六)建设科普传播新平台。全面推进全媒体生产体系建设,加强精品内容生产,汇聚融合本行业、本领域科学传播资源,建设线上线下结合、传统新兴融合的科普工作平台,全面强化科学传播动员能力。搭建网站、期刊、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账号等平台窗口,组织科技工作者围绕公共卫生、科学事件、突发情况等及时发声,聚焦群众需求和首都发展需求,积极创作发表科普作品。

  (七)积极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围绕各领域、行业、学科特色的纪念日、活动周等重要节日,围绕时事热点,结合自身特色与资源优势,集中开展专题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科技周、科学跨年等重大科普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以科普讲座、科技咨询、科普展教、科普创作等形式,开展贴近首都发展、贴近时代、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科普活动,打造具有北京特色的品牌活动。

  (八)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各基层组织要积极成立科技科普志愿服务队伍,动员组织科技工作者参加 “志愿北京”和 “中国科技志愿服务”平台的注册登记,面向重点人群,围绕文明实践、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主题,结合防灾减灾、应急避险、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生态保护等群众关切问题,聚焦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重要节点,开展科普讲座、科普阅读、科普宣传、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等科技科普志愿服务,参与文化场馆、科技场馆、科普教育 ( 示范) 基地等公共场所开展的公益性科技科普服务。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行业领域优势,打造特色鲜明、群众受益、广泛认可的志愿服务品牌。

  (九)建立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科普工作责任,做好日常科普和应急科普两方面工作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组织建立科普应急机制,组建应急科普专家队伍,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加强对应急科普管理人员和宣传人员培训,针对社会热点和突发事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十)加强科普工作激励。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组织设立科普工作、科普成果和科普任务的动员激励机制,鼓励科技工作者积极主动开展科普工作。推荐优秀团队、个人以及科普成果、科普作品参加国家、地方表彰奖励。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选树优秀科普人才,增强职业认同感。积极参与“典赞时刻 ·首都科普” “首都科普好书”等评选宣传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科协要加强对基层组织科普工作指导。各基层组织要深刻认识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加强对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的深刻理解,把科普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推动落实落地。

  (二)加强经费支持。有条件的基层组织要设立科普专项经费,加大重点科普项目及科普能力建设投入,促进科普经费持续增长。在学术活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中统筹安排科普工作、列支科普经费。积极探索通过多元主体筹集科普经费,争取财政专项、社会资金、公益机构等支持科普工作。

  (三)加强人才培养。推动所在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科普工作协调与管理,制定科普工作规划、计划,加强与北京市科协、区科协科普工作协同;加强科普专业人才培养,运用好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机制,畅通科普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开展科普能力培训,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等加强对科普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四)加强机制建设。明确本单位科普工作职责及重点任务,将科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安排,确保科普工作有研究、有谋划、有部署、有考核。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组织建设科普专委会,建立科普工作专家团队或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优势,对所在单位科普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各区科协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支持所属基层组织开展科普工作。

(责任编辑:L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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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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