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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惠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8:24:55 发布部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2021〕24号)等工作要求,建设数据管理高端人才队伍,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惠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2年9月份开始,我市开展了企业首席数据官(以下简称“企业CDO”)示范建设工作,分别于今年3月份和6月份公布了两批共19家企业CDO示范建设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名单和10家企业CDO优秀案例。根据《通知》工作计划,每年将开展企业首席数据官相关申报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企业CDO示范建设工作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第三批企业CDO示范建设和企业CDO推荐

      根据《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企业CDO建设作为各地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评估的重要内容。请各县(区)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做好我市第三批企业CDO示范建设的推荐工作,按照前期申报《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做好企业发动工作并汇总本辖区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名单及优秀案例,请惠州市首席信息官与数据官协会积极引导发动企业申报,并统一由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17日前推荐上报我局(数字产业科)。

      二、报送企业CDO示范建设工作情况

    (1)请各试点企业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成功案例,形成阶段性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11月24日前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

    (2)请各县(区)主动对接本辖区试点企业,调研掌握企业示范建设开展情况,并收集汇总企业总结材料(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形成本辖区企业CDO示范建设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我局(数字产业科)。

 

      附件:1.关于开展惠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

            2.惠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示范建设试点企业名单(第一、二批)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6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方式:数字产业科2809877,电子邮箱:gxjszk@huizhou.gov.cn,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209室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惠城区:7809417、惠阳区:3371973、惠东县:8999738、博罗县:6206282、龙门县:7780527、大亚湾开发区:5562316、仲恺高新区:3278768。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开展惠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zip(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惠州市企业首席数据官示范建设试点企业名单(第一、二批).zip(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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