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2022〕1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工作,经受理申报、初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征求各部门意见等程序,我局对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服务项目、区域品牌示范区建设项目、东莞市商标品牌培育策划推广项目等3类项目确定立项,现将拟立项单位及支持金额(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或个人真实姓名、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楼612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邮编:523000
联系人:郭顺鹏、何雨、邓思韵
联系电话:269876718、2698663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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