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个别扶持条款不够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期间,组织对审计整改意见进行研究,做到举一反三,严格政策、规程编制程序,制定各项政策、操作规程时,对相关资助标准、资助条件、资助对象等进行明确规定,减少弹性和自由裁量权。
二、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期间,我局根据审计整改意见,编细编实年初预算,做好资金项目支出储备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精准性,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三、关于“部分业务主管部门绩效指标设定不合理,自评报告不够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期间,我局根据审计意见积极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根据工作实际细化、量化绩效;围绕“政策、业务、资金”等主线,深入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纠偏措施。
四、关于“部分科产专项资金到位时间较长,影响政策时效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期间,我局根据审计意见积极协同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持续优化亲清政企直达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及审批模块相关功能,提高政策兑付工作效率;同时,完善产业资金进度督办机制,及时督促、协调,全力推进政策项目兑现工作。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关键性材料缺失、模糊不清、网上平台申报资料与纸质资料不符等,审核仍予以通过”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期间,我局根据审计整改意见,将涉及项目的材料进行补充,并按要求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项资助申请资料审核不到位多资助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现该问题后,我局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及时向两家企业追回了多补贴的资金。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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