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4号)等规定,现将第二批拟认定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0日至10月14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反映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异议、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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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拟认定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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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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