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到期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8件(见附件1)。
二、到期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见附件2)。
三、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见附件3)。
附件:
1.到期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到期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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