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各相关单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64号)已于日前正式发布,现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1.限额指标:按照省厅申报要求,今年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采取限额申报(2001-2006每个指南方向最多推荐1项),请各主管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预申报项目材料、完整的PDF版(申报书模板到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一式一份)汇总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拟推荐项目,并通知申报单位开始填报(预申报项目须经市科技局农社处通知后方能网上填报)。
2.申报要求: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定位要求,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各申报单位推荐项目中由40岁以下(含)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20%;生物医药资助类项目申请材料应包括完整的技术报告和下一阶段研发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证明材料,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3.正式申报材料要求: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其中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一式二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和申报书一起装订。
4.申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及提交。2023年1月3日(星期二)17:00前将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各相关单位的项目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农社处联系人:汤夕勤陈徉85681539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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