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各相关单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25号)已正式发布,现转发给你们,并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项目和新型研发机构奖补的,请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于12月8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处,经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会商后组织正式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月3日(星期二)前完成网上申报及提交。各辖市区科技局于2023年1月4日(星期三)前将辖区内项目正式申报材料和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处。新型研发机构奖补项目审计报告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2023年新型研发机构奖补申请对象为2022年新研列统单位,2023年1月3日前提交的奖补申请表数据与2月15日前提交的审计报告尽量保持一致,如果有差异,评审时以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三、相关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如实填写相关项目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
2.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应加强项目的组织和推荐,优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网上及线下材料报送。
联系人: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处高志伟
联系电话:0519-85681559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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