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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奖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5:29:49 发布部门: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促进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修正)《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实施细则》(郑科规〔2020〕5号)有关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我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双向奖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者共享使用后补助申请

  (一)补助标准

  对使用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仪器设施资源的使用者,按照实际缴纳费用30%的比例给予补助。

  对使用国家、各省级及其他市级平台仪器设施资源的使用者,按照实际缴纳费用10%的比例给予补助。

  (二)申请条件

  1.在本市注册并在本市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2.2021年度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等科技创新过程中,使用共享平台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进行检测、检验、中试、快速成型等活动,并产生使用费用,本市实际发生费用不低于2万元,外省市实际发生费用不低于5万元。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予补助:

  3.对存在科技计划失信行为且仍处于失信保留期的责任主体,或被“信用中国(河南·郑州)”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责任主体的。

  4.2020年度纳入研发统计范围但研发费用统计为零的四上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网上填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生成书面申报材料(带有条形码,同时线下提交)。

  1.填报《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使用后补助申请表》。

  2.对使用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仪器设施资源的使用者,填报申报补贴资金的服务项目明细。

  对使用国家、各省级及其他市级平台仪器设施资源的使用者,填报已备案使用外省市大型仪器设施明细表;

  3.上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4.上传委托检测服务协议书(合同)复印件(只上传协议书(合同)首页、检测内容页、检测结果页)。

  5.上传付费凭证复印件(如发票、行政事业费收据、银行付款凭证等)。

  二、拥有者共享服务奖励申请

  (一)奖励标准

  共享服务奖励由专家按照拥有者共享服务业绩、共享服务管理、服务队伍与能力、信息公开等情况综合评估并确定优秀等级。优秀等级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级别,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共享服务收入300万元以上或服务用户50家以上的,可参评A级服务单位;共享服务收入200万元以上或服务用户30家以上的,可参评B级服务单位;共享服务收入100万元以上或服务用户20家以上的,可参评C级服务单位。

  (二)申请条件

  1.郑州区域内参与共享工作并加入郑州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的拥有者,按规定对外发布共享信息,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技术创新基础资源、技术装备和场地条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2.具备专门的共享服务机构或组织;具有专职机组及操作队伍,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拥有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10人。

  3.具备开展共享服务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保障机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予补助:

  4.对存在科技计划失信行为且仍处于失信保留期的责任主体,或被“信用中国(河南·郑州)”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责任主体的。

  5.2020年度纳入研发统计范围但研发费用统计为零的四上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网上填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生成书面申报材料(带有条形码,同时线下提交)。

  1.网上填报《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申请表》。

  2.网上填报共享服务清单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网上填报共享服务清单(本市)及相关附件材料。上传单个项目附件,按照合同或协议(上传合同(协议书)首页、委托内容页、盖章页)、发票、收费凭证、检测报告或结果(上传检测报告首页、检测内容页、检测结果页)的材料顺序合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

  网上填报对外服务清单(外省市)及相关附件材料。同上。

  3.上传共享开放自评报告。

  4.上传服务资质证明材料。

  5.上传2021年度获得成果、专利、论文等证明材料。

  6.上传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职称证明。

  三、申请流程

  1.获取申请账号。申请单位需登录郑州市科技局官方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点击“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登录),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获得申请账号。

  2.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网络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31日10:00——9月12日18:00,申请单位请务必于9月12日下午18:00前登录账号填报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上传的文档资料请以PDF格式提交),过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申请单位需关注市县两级审核情况,通过市县两级审核后,自行导出申请材料,A4胶装(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于9月14日前报送至所在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

  3.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于9月15日下班前将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的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连同申请单位书面申请材料(一式2份)汇总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501室。

  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

  1.受理及业务咨询电话

  郑州市情报研究所孙玉杰、乔超67171877

  2.首次注册、审核及密码找回请咨询

  郑州市科技开发中心王瑜 67185914

  2022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Ava)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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