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3〕11号),《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材料产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材料产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操作规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1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17室,联系电话:0755-88101020(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engcf@gxj.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材料产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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