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优化调整全市上市后备企业库的通知》《关于商请推荐上市后备企业的函》,经各县(市、区)、功能区上市工作机构和市相关部门单位推荐,经研究,现将拟入库上市后备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9日-25日)。
自公示之日起,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10月25日前实名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并提交证明文件或材料,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
受理电话:(0514)80977302
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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