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2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等规定,有关项目已完成受理、审核、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社会公示等环节,现下达2023年绿色低碳产业专项扶持资金资助计划(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联系我局提交收款收据、开户行信息等材料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收到资助资金后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核算制度办理核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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