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和监管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市区产业发展导向及要求,现制定了黄金珠宝产业链数字创新中心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黄金珠宝产业链数字创新中心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金雅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领先性
项目意向用地单位深圳金雅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雅福集团”),是一家以黄金珠宝全产业链、智慧供应链、产业投资、数字科技和文化创意等业务为主的大型综合产业服务商,年营业额超500亿,已连续四届荣获中国企业500强,连续五届荣获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金雅福集团是以“文化+科技”赋能黄金珠宝设计制造销售产业的现代时尚行业的领军企业,是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主导和参与制定了《投资金条》《投资金条经营服务规范》《古金法饰品》《黄金回收技术规范》《硬足金饰品》等多个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经过17年的发展,金雅福集团收获了市场广泛认可和众多荣誉,先后荣获2017年“广东省著名商标”、商务部2018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2018-2020连续三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21年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21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2021年“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奖”、“2022最受信赖中国珠宝品牌榜十强企业”、“2022年胡润中国珠宝品牌前十名”、深圳市2023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等荣誉。
金雅福集团近年来持续推进“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与科技应用,拥有超过400人的自主研发团队并签约超过20位工美艺术大师、引进美国侯晓军博士团队,采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大力推进需求端、设计端、生产端与销售端环节的协同应用。在C(零售)端,研发C2M数字化云定制系统,建成融合“线上+线下+大数据”的新型智能租售终端、APP及小程序,助力消费者实现自助体验与珠宝共享;在M(制造)端,持续开发引进CNC、3D、5D等自动化技术及设备,打造集成化、智能化、柔性化的智造工厂,助力消费者实现个性化定制与用户直连制造;在D(设计)端特别是PD(个性化定制)端,通过模块化设计、VR可视化等设备及技术搭建数字化定制管理系统,为消费者提供全场景定制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在R(回收)端,融合互联网、物联网、人脸识别等技术,研发黄金智能回收机终端,实现回收估价、下单、识别、检测、熔炼等全过程自主化和可视化,获公安部认可,并成为全国首台接入数字人民币的自动回收设备,该项技术及其成果填补了行业空白。通过上述数字化系统、智能终端以及“金雅福超级+”“黄金定制”“兑金通”“买金通”“福享会”“惠农商城”等超级小程序,金雅福集团将数字化科技融入“人、货、场”,已基本实现全业务流程的数字化,而专门负责数字技术研发服务的2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二乘三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上善智能有限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审。可见,金雅福集团在黄金珠宝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产业创新力、竞争力、发展力和影响力。
(二)必要性
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技术与各行业加速融合,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积极成效,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工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工业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互联网平台日益壮大。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7.8%,数字经济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黄金珠宝是深圳市盐田区传统四大支柱产业之一,产业链覆盖第二、第三产业,同样面临数字化转型的挑战与机遇。立足深圳市打造“20+8”产业集群的工作部署,盐田区正谋划培育发展以黄金珠宝为主体的现代时尚产业集群,巩固提升黄金珠宝产业优势,鼓励区内龙头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形成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消费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产、流通、消费生态体系,加快促进现代时尚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
规划建设黄金珠宝产业链数字创新中心项目,用数字科技赋能黄金珠宝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打造金雅福集团数字创新总部基地。这不仅是深圳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有力举措,也是盐田进一步大力实施“产业兴盐、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5+3+1”产业集群,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级的重要抓手。该项目落成有利于深圳市盐田区培育发展现代时尚产业的行业龙头企业、总部型企业,促进传统黄金珠宝产业转型升级,对加快高质量全面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具有重要意义。此外,目前金雅福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在我市均无自有产业用地和用房,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及业务多元化,亟需利用自身优势和当前机遇规划建设该项目,满足企业战略发展需要。
(三)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省有关战略和市、区现代时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导向,属深圳市鼓励发展类产业。项目将围绕提升黄金珠宝产业的智能化、定制化水平,提供从研发到制造、从零售到回收的一揽子创新智能化解决方案,推动产业业态由传统珠宝供应链服务+加工+销售,提升为现代时尚产品的智能制造和数字化零售,与深圳市“20+8”及盐田区“5+3”产业的现代时尚集群匹配度高。
金雅福集团作为“文化+科技”赋能全产业链的现代时尚产业企业,先后获得了187项知识产权,其中,有效发明专利4项、有效实用新型专利43项、有效外观专利104项、有效软件著作权36项、有效商标500项,特别是其研发制造的黄金回收智能终端、黄金珠宝销售租赁智能终端等均为行业首创发明,填补了行业空白。未来金雅福集团还将在保持100+人自主原创团队和300+人自主软件技术研发团队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数字科技研发投入和智能制造研发团队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本项目建设的技术基础。
项目的行业市场前景广阔。黄金珠宝消费市场特别是线上销售市场保持较高增速增长。自2012年以来,我国稳居全球最大黄金珠宝消费市场,消费规模从254.22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的456.55亿美元,复合增速高达5%。天猫淘宝京东等销售数据显示,珠宝首饰类商品GMV保持在10%左右的增长速度,乐观预测2023年我国黄金珠宝终端市场规模接近6000亿元、线上黄金珠宝首饰市场规模有望突破1300亿元。以个性化定制为代表的新工艺黄金珠宝首饰越来越受年轻消费者群体青睐,近5年来市场份额由5%快速上升到近30%。金雅福集团顺应市场消费需求,大力投入新工艺产品的研发与制造。此外,黄金回收将切开十万亿规模黄金“后市场”。随着大数据风控技术和移动物联网快速发展,线上回收模式得以实现并快速发展,打通了黄金消费和投资通道,实现了黄金份额和黄金实物之间的自由转化和兑换流通。金雅福集团首创的黄金回收数字化系统及其智能终端,已得到公安部认证,并在银行网点快速布设,助力金雅福集团在黄金回收市场占据较大市场份额。
(四)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黄金珠宝产业链数字创新中心,并打造金雅福集团总部基地,包括黄金智能制造工厂、黄金回收工厂、3D智能打印研发中心、智能可穿戴珠宝研究中心、(非遗、时尚)产品设计与研发中心、数字博物馆等,涵盖行政办公、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展示、场景体验、教育培训、配套服务等功能。
(五)初步建设规模:根据项目规划,项目需求土地面积约135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845平方米(不含地下),其中,地块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合计不低于70%。(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
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中的现代时尚产业集群领域。
(二)生产技术
项目生产工艺技术为企业自有技术,生产各项指标、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通过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以科技、文创、互联网+赋能产业链,实现需求端、设计端、生产端与销售端环节协同应用,已构建黄金产业数字化立体体系,相继推出C2M黄金珠宝定制平台、商城平台、智慧零售平台、智能黄金回购平台、共享珠宝平台、智能数据经营分析平台等数字化六大平台。
(三)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
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2016/ISO9001:2015;符合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四)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用地后3年内建成投产。(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2.投资强度:单位建筑面积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000元/平方米(不含地价)。
3.产出效率:(1)乙方自竞得上述项目用地当年起3年建设期内,纳入深圳市盐田区统计核算的工业增加值规模累计不低于10 亿元、批发业销售额规模累计不低于1200 亿元、零售业销售额规模累计不低于18 亿元;(2)乙方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当年起,至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止,以3年为周期,每3年内纳入深圳市盐田区统计核算的工业增加值规模累计不低于21 亿元、批发业销售额规模累计不低于1440 亿元、零售业销售额规模累计不低于45 亿元;周期不满3年的,按3年承诺值月均值*所剩月份计算。
4.税收规模:(1)乙方自竞得上述项目用地当年起3年建设期内,在深圳市盐田区纳税额累计不低于1.0 亿元;(2)乙方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当年起,至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止,以3年为周期,每3年在深圳市盐田区纳税额累计不低于2.1 亿元;周期不满3年的,按3年承诺值月均值*所剩月份计算。
5.节能要求:项目产值能耗为每年不高于0.137吨标准煤/万元。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用地面积13538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M0);
(三)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33845平方米,不含地下(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土地使用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2.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应与深圳市产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意向用地辖区政府产业主管部门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并设置退出机制。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在土地出让期内不得转让、以股权转让或变更(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等方式变相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
3.项目建成后自用面积不低于80%,满足自用后确有出租需要的,可将剩余面积公开出租,且应当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
4.项目所建产业配套宿舍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5.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使用权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与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政府回购。
六、竞买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建设用地的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
(二)本项目建设用地的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七、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建设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且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保证生产生活过程中的污水、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的产生和排放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盐田区政府在线(http://www.yantian.gov.cn)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755-25228616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