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财政部近期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暂行规定》在广东省顺利落地实施,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典型案例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对企业根据《暂行规定》进行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数据资源确认、计量、列示和披露要求等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形成可供实务参考的案例研究报告。
二、参与研究单位
综合考虑数据资源应用场景及会计核算基础,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选取24家企业纳入研究范围。
三、研究方式及时间安排
研究工作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4年1月。相关要求如下:
(一)调研阶段(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前)。参与研究企业明确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程序,评估此类会计处理对企业财务报告以及经营情况等方面的影响,并于11月底前将总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数据资源整体情况、核算情况、对企业的影响、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反馈至省财政厅(czt_gz0089@gd.gov.cn)。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培训及技术支持服务,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帮助企业顺利开展数据资源相关会计核算工作。
(二)研究报告编报阶段(2024年1月底前)。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团队根据企业进行数据资源会计处理的主要疑难点和亮点,编制可供实务参考的案例研究报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组织工作,按职责分工协调解决相关政策、技术问题。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参与研究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精干力量,扎实推进工作,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技术支持。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组成技术服务小组,为参与研究企业提供培训及技术支持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开展数据资源相关会计核算工作。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技术服务小组联系人及电话:杨澜,18933944580,yanlan@cantonde.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及电话:郭钊,83170087,czt_gz0089@gd.gov.cn;
省政数局联系人及电话:王琼,13660036061,zhangz@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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