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发展,规范相关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20〕14号)《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工信〔2023〕248号)等有关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修订草拟了《中山市工业绿色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政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中山市工业绿色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集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共7个工作日。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话:0760-88329004
(二)传真:0760-88321085
(三)信函: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投资科(邮编:528400)
(四)通过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交流互动-意见征集”在线提交意见。
请在传真标题、信函上注明“《中山市工业绿色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中山市工业绿色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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