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商贸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参加并获得2022年厦门国际眼镜业展览会、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补贴的龙岗区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1065室
联系人:古小姐、邹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949034
邮箱:lgmcb@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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