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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专精特新梯队企业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取消复核资格或撤销称号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56:28 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有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信息更新填报和信用核查工作,针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部分专精特新梯队企业,取消其复核资格或撤销称号。前期已将相关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现对部分专精特新梯队企业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取消复核资格或撤销称号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取消复核资格的专精特新梯队企业名单.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撤消相应称号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的专精特新梯队企业名单(发生重大事故或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撤销相应称号的专精特新梯队企业名单(工商注册地址跨省迁移).docx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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