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的导向性作用,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等开展基础研究,现就2023年度市级基础研究计划(联合专项)项目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领域
1.产业技术领域
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生物技术及新医药、现代农业(含种业安全)等相关产业技术领域。
2.其他领域
碳达峰碳中和、疫病防治、山阳医派等中医药发展、医疗器械、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土壤、大气、水等)、生态环境保护(节水及节能减排技术等)、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无废城市、森林城市、智慧城市等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
(二)重点支持对象
驻淮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单位。
二、项目组织、资助方式
1.组织方式:
各县区、各单位按照本通知发布的项目指南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需求,组织项目申报、受理、审核、评审等,并向市科技局提出立项申请,报送拟立项项目清单。
2.资助方式:由各项目单位自筹经费。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申报项目须符合本通知支持的技术领域或项目方向。申报项目要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2.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淮安市域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条件。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
四、申报方式
有意向组织该类项目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自行拟定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的申报受理、审核、评审、项目资金下达等事宜均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的项目组织工作须在11月20前完成,并将拟立项申请(含拟立项项目清单)报送市科技局,每个单位不超过8项。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12月1日(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
五、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卫生健康领域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2.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淮安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进行(http:/kjj.huaian.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下发立项文件。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3.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对项目自筹资金、预期成果、考核指标等,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报,不得虚报、谎报和夸大;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
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农社处 0517-83673203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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