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市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试行)》(昆政发〔2019〕3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获得“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和“推动综保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公示。其中:“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项目共有88家企业符合政策条件,“推动综保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共有4家企业符合政策条件。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实名向昆山市商务局有关科室反映。
对外贸易科联系方式:57311830周峰、朱婷婷
昆山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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